促消费是经济工作的重头戏,山东出台的2023年“稳中向好、进中提质”政策清单第一批、第二批中对促消费政策均有涉及,最新公布的第三批政策清单中又推出新的促消费政策。5月4日下午,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省商务厅副厅长、一级巡视员王洪平介绍,今年以来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工作,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,大力实施“山东消费提振年”行动,出台系列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,第三批政策清单新推出两条促消费政策。其中包括,支持对商业综合体内限额以上商户的培育,支持举办车展扩大汽车销售。
新增纳统单位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最高补助1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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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综合体是一种新业态、新模式,融合了商业零售、商务办公、酒店餐饮、公寓住宅、综合娱乐等多种功能。截至目前,全省纳入统计的商业综合体139家,入驻商户数25743户。
“做好新形势下的商业综合体统计工作,需要在政策支持上多想办法,鼓励分公司转法人、商贸个转企等,对达到规模标准的单位及时申报纳统,确保应统尽统,持续提升限额以上企业规模,客观反映地区、行业发展状况,增强消费长远发展后劲。”王洪平说,基于以上考虑,第三批政策清单出台了鼓励商业综合体内限上商户培育的政策,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季度限上单位销售额排前10位的商业综合体,根据新增纳统单位数量分三档进行奖补。
其中,新增纳统单位15家(含)以上的,每个综合体补助100万元;新增10(含)-15家的,每个综合体补助50万元;新增5(含)-10家的,每个综合体补助30万元。
4至10月份销售额前10位的汽车展销活动最高支持200万元
汽车作为大宗商品,是拉动消费的主要动力,提振汽车消费对保持我省消费市场稳定向好态势具有重要意义,而车展又是扩大汽车销售的重要平台,所以在政策清单中聚焦汽车展销活动,出台了专门的支持措施,这条政策可谓一举两得,既支持了汽车销售,又促进了会展的发展。
具体内容为:对符合条件的4至10月份销售额前10位的汽车展销活动,分三档给予参展企业相关费用补助。
其中,销售额超15亿元(含)的,每个活动支持200万元;销售额10(含)-15亿元的,每个活动支持100万元;销售额5(含)-10亿元的,每个活动支持50万元,用于补贴汽车销售企业参展场地费、搭建费用等实际支付费用。
同时,鼓励各市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参展政策,积极开展新车促销、汽车下乡、二手车置换等活动,持续扩大汽车消费。
新黄河记者:高莹
编辑:刘玉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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